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王昌林7月23日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表示,经党中央批准,海南自由贸易港封关定于2025年12月18日启动。封关是指将海南岛全岛建成一个海关监管特殊区域,实施以“‘一线’放开、‘二线’管住、岛内自由”为基本特征的自由化便利化政策制度。
海南省委书记、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冯飞表示,目前,海南自贸港建设已进入成型起势、即将全岛封关运作的新阶段。封关政策已准备就绪,进口征税商品目录禁限清单、加工增值内销免关税等政策和配套文件已制定好,软硬件条件方面已全面完成,封关硬件设施通过国家验收,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海关智慧监管平台等信息系统已建好。压力测试演练正压茬推进,加紧全流程、全要素、全覆盖、大样本、实战化压力测试,确保既“放得开”也“管得住”。
进口“零关税”制度体系将基本确立
财政部副部长廖岷表示,为稳步推进海南自由贸易港全岛封关,财政部牵头制定了货物进出“一线”“二线”及在岛内流通的税收政策,以及海南自由贸易港进口征税商品目录,拟于全岛封关运作之日起施行,届时现有进口“零关税”政策将纳入封关后的货物税收政策一并实施,这样海南自由贸易港进口“零关税”制度体系将基本确立。
对于封关后货物税收政策安排,廖岷介绍,在海南自由贸易港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、自由贸易港内符合条件的事业单位及民办非企业单位,经“一线”进口征税商品目录外的货物,可免征进口税收。“零关税”货物及其加工制成品,在岛内享惠主体之间可在免进口税收条件下进行流通。对属于海南自由贸易港鼓励类产业的企业生产的货物,在加工增值达到或者超过30%时,经“二线”进入内地,免征进口关税。
“上述政策有利于进一步降低市场主体生产成本,激发市场活力,大幅提升海南自由贸易港货物贸易自由化便利化水平。后续,财政部将持续跟踪了解有关政策实施情况,适时优化调整政策内容。”廖岷说。
进一步放宽外商投资准入
对于现阶段封关政策措施,王昌林说,可以概括为“四个更加”:
实施更加优惠的货物“零关税”政策。“一线”进口的“零关税”商品税目比例将由21%提高至74%,在岛内享惠主体之间可以免进口税收流通,加工增值达到30%的可免关税销往内地。
实施更加宽松的贸易管理措施。在“一线”进口方向,对全国现有的部分禁止、限制类进口货物作出开放性安排。
实施更加便利的通行措施。以岛内现有8个对外开放口岸作为“一线”口岸,对符合条件的进口货物径予放行;设置运行海口新海港、海口南港等10个“二线口岸”,对进入内地的货物创新采取多种便捷通行举措。
实施更加高效精准的监管模式。对“零关税”货物、放宽贸易管理措施货物等实行低干预、高效率的精准监管,保障各项开放政策平稳落地。
“下一步,发改委将按照《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》的部署,会同海南省和有关部门,不断完善与高水平自贸港相适应的政策制度体系,
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,持续加快对外开放步伐。”王昌林表示,进一步扩大“零关税”商品范围,推动货物贸易做强做大。适应服务贸易发展要求,加快旅游、教育、医疗等服务业领域开放,推动“既准入又准营”。进一步放宽外商投资准入,出台新一批放宽市场准入特别措施,深入实施承诺即入制改革,加快建立以过程监管为重点的投资便利制度。
优化加工增值免关税政策
在支持海南自贸港进一步提升贸易自由化便利化水平方面,商务部部长助理袁晓明表示,商务部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出台《海南自由贸易港禁止、限制进出口货物、物品清单》,结合海南自贸港发展需要,放宽了对部分进口货物的管理措施,对60个商品编码的旧机电产品取消了进口许可证管理,覆盖约80%纳入进口许可证管理的旧机电产品,基本能够满足海南企业生产自用需要;同时,在现行自贸试验区、综合保税区相关政策基础上,允许38个商品编码的产品在海南自贸港开展保税维修,实现该领域全国最高开放水平。
对于加工增值货物内销免关税政策,海关总署副署长王令浚表示,与现行试点政策相比,封关后,加工增值免关税政策做了四方面优化。
具体来看,王令浚介绍,放宽企业享惠门槛,取消对享惠企业鼓励类产业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60%以上的限制。扩大进口料件范围,在此前仅允许保税货物开展试点的基础上,将“零关税”进口货物纳入政策适用范围。优化加工增值计算公式,将海南自由贸易港自产货物的价值计入增值部分,企业就更容易达到30%的增值率。扩大加工增值累计的适用范围,对于保税货物经过上下游不同企业加工制造产生增值的,增值部分可以累计计算,鼓励企业拓展延伸产业链条。
“总的来看,封关后的加工增值政策享惠门槛降低,受益面扩大,能够较好满足岛内企业生产需要,有利于培育打造产业链和产业集群。”王令浚说。
正中优配-按天配资平台-股票配资交易-配资平台公司提示:文章来自网络,不代表本站观点。